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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琦宣布退出新赛季 CBA还需努力推动职业化进程

近日,周琦与新疆的续约事件是闹得沸沸扬扬。周琦从NBA回归后由于之前签订的是4+2的合同,所以新疆拥有周琦回归的优先续约权,而在今年两年合同到期后周琦确实成为了“自由球员”,但按照中国篮协2018年的新规,周琦合同被计入B类,合同到期后新疆队拥有D类合同的优先续约权,可以用顶薪强留周琦。而周琦团队不认同这个结果,向篮协申请了两次申述但均被驳回。

从周琦团队的角度来看,让周琦从NBA回归后再次续约是因为18年之前的“旧规”,但如今让他只能被新疆强行留下的确实18年的新规。随着规矩的变动而让老合同的效力产生变化是不合理的,职业球员也是劳动者,不能自由选择工作单位和职业发展是让人难以理解的。因此团队为了周琦的诉求最终作出罢赛的决定其实也无可厚非。

而新疆方面,作为培养方和资方,他们乐于看到中国篮协规则改进倾向于他们,而实际上在CBA的大环境下规则与判决也只能倾向于资方。在疫情的大环境下,大量俱乐部遭到严重亏损,而李宁的的赞助也从5年20亿缩水成10亿,联赛商业价值的断崖式下跌也意味着篮协只能保护资方的利益,毕竟老板们撤资跑了,再多的球员也没有意义。

对比NBA,CBA联赛除了球员水平的不同,还有商业化进程的滞后。之所以NBA的球员体制这么完善,除了他们是大学培训体系以外,也因为商业价值,在疫情的冲击下NBA整体还能保持盈利,这是他们球员交易制度如此完善的原因,为什么?很简单,他们根本不怕资方会跑,因为没有人会放弃赚钱。CBA不够职业化导致无法同时维护资方和球员方的利益,这才是问题所在,两边各执一词,就像妈妈和孩子掉水里救谁这个问题一样,手掌手背都是肉,最终导致现今的三输局面。

周琦在多次申诉未果后采用这种非常极端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利益,这可能会在日后促使联盟在相关合同规定上进行完善。而另一方面,这件事也侧面说明了CBA球员整体实力的不足,劳方没有能力跳出更高级别的联赛发展,所以只能被资本方捏着走,这是法则,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实。更可怕的是,很多球员在CBA拿的薪资,可能会比在NBL、欧洲这种高一级的联赛多2、3倍,这让国内球员失去了往上走的动力。试问哪个健康的商业联盟,能给一个三四流球员400万一年的薪水呢?无论是球员,还是CBA,还是中国篮协,都应在这件事上深思,谋求下一步的出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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